第二章 从原理原则出发考虑问题 (五)

第二章 从原理原则出发考虑问题 (五)

2025-06-06

十二 国际问题也不妨单纯化

以前,日本和中国在从军慰安妇问题和南京大屠杀问题上发生争论。在一次座谈会上,谈及日本是否应该向中国谢罪。我认为应该谢罪,但我话音刚落,在座的大学教师们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他们的理由是: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一个国家向另一个国家谢罪是不可思议的,是绝不可行的,谢罪将有失国家权威,在国际法上也将蒙受不利。

个人感情与一国的政治应该另当别论,这一点我也能理解。然而,日本侵略了他国,践踏了别国的领土,这既然是历史事实,就应该道歉谢罪。我现在仍然坚持这个观点。

向受伤害的对方道歉谢罪-这是作为人应有的、普遍的正义感,应该超越所谓的常识和道理。这是一个在谈论国家利益和体面之前的问题,是必须遵循的理所当然的规范。虽然单纯至极,却是绝不可动摇的原理原则。所以,即使谢罪会有利益损失,事情该怎么办,就应该怎么办。

只有这种真挚的、诚实的态度才能为对方接受。反过来说,日本的道歉谢罪之所以不被中国、韩国谅解,是因为日本并不真诚,在谢罪中夹杂私心,混杂商人做交易的心态。这样一来,就把本来很单纯的问题复杂化,而且引发新的争论。在我看来,这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的典型事例。

像这样,对于国际的纷争或经济摩擦,只要返回原点重新思考,就能看清解决问题的线索。而且问题越复杂,越要依据上述单纯的原则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进行判断和处理。只有这样,才不会被复杂的现象所迷惑,不为狭隘的心理所束缚,洞察真理,一举抓住事物的本质。

拿国家间的经济摩擦来说,发生贸易收支不平衡的原因在于“国界”的存在。各国有各自独有的政策,有各自的货币,因此产生贸易顺差、贸易逆差,引发经济摩擦。

经济全球化进展到今天这种程度,人员和商品都可以跨越国界自由流动,这时国境的划分,各国独立的政策和货币都成为障碍,造成贫富差距和经济冲突。既然如此,消除国界,把世界作为一个国家,使政策一元化,统一货币,问题不都可以迎刃而解吗?

基于如此单纯的原理和设想,以前我就提出过“世界联邦政府构想”的方案。其内容是:全世界的国家、民族都废除国界,组成一个共同体,在和平与协调中共同发展。为了实现这一理想,设立国际机构,以世界无国界化为目的,实行各种必要的政策。

与经济无国界化相并行,政治也要实现无国界。说起来这一设想或许过于大胆,而且要真正实现需要解决许许多多的课题,但我认为这绝不是纯粹的理想论,也不是什么空中楼阁。

为什么?因为在各先进国家之间,在推行经济政策时已不得不进行政策协调,事实上,国家主权正逐步受到限制。同时 EU(欧洲联盟)的诞生,已成为世界联邦政府的雏形。欧洲成为一个共同体,原来各自为政的政治经济政策走向统合,统一货币欧元应运而生就是一个象征。既然如此,这种趋势向全世界扩展,绝非不可能。

有人质疑说,如果消除国家的概念,那么各个国家原有的历史和文化不也要消亡吗?然而,人类走过的历程远远长于国家的历史,今后人类还将生生不息,长久绵延下去。换句话说,首先有人,而后才有国家,而不可能是相反的。所以,国界消失,文化和历史绝不会随之消亡。

有人批判这是理想主义者的梦呓。但我认为,这种理想主义者,以及从世界“应有的理想状态”出发的理念和行动,是考虑人类未来时非常必要的。


十三 与外国交涉,“正当性”重于常识

在人生的各种场合都要依据原理原则进行思考,采取行动,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前面已经讲过。这一条在同外国人交往、与外国企业交涉时极为有效。外国人中有许多人对人生和工作拥有自己清晰的哲学,彼此可以对照各自的原理原则进行有益的讨论。

京瓷还是无名的中小企业时,我就积极向外国企业推销自家的产品。当时日本许多企业从美国引进技术,如果美国的企业认可并使用我们的产品,就会成为很好的宣传,国内企业也会跟风,都会来采用。我当时有这个如意打算。

我的英文蹩脚,却大胆闯荡美国,直接登门拜访客户企业。记得赴美前夕,我还专程去拜访住西式公寓的朋友,请教洋式马桶的用法,这玩意儿当时还很稀奇。那时代出洋机会难得,

还是1美元兑换360日元的时候。

然而,驻美一个多月,不管我多么卖力到目标企业去游说促销,没有一单生意成交不说,简直是闭门羹不断。人生地不熟,不同的文化习惯让我无所适从。跑得腿发软,身出汗,得到的答复却是一连串的“NO”,还有白费心机的徒劳感。那时的艰难辛酸至今仍记忆犹新。即便如此,我仍然毫不退缩,坚忍不拔,锲而不舍,反复交涉后,渐渐有了成果,海外贸易逐步增加。

在这个过程中,我发觉外国,特别是美国,在决定事情时常把“正当性”这个词挂在嘴上,而且衡量这个正当性或合理性的尺度,不是社会的惯例或常识,而是他们自己秉持的原理原则和价值观念。

就是说,他们有一套基于自身信念的明确的哲学和判断基准,而这对我是一种新鲜的刺激,让人振奋。

其背景就是彼此的文化差异。典型的例子是法律体系的不同。日本的法律拿德国作样本,基本上是成文法。因为是依据条文做出判断,容易流于教条,这是缺点。相对于此,美国采用判例法,不过分被法律条文所束缚,而是根据各种具体的情况,由当事人对照自己的良知和原则,来判断正当与否。

在这种文化气氛的国家里,我喜欢明确原理原则的思维方式,可谓如鱼得水,非常见效。就是说,我对照原理原则认为是正当的决定和主张,他们只要认同:“的确,你的说法很正当”,那么,不管过去是否做过生意,也不问企业大小,他们很快就能做出决定,谈判效率非常高。

全球化进程中,岛国日本必须融入国际社会。不仅在工作中,在生活中也需要经常同外国人打交道,有时难免争论交锋,这种场合下,也没有必要讨好对方,曲意逢迎。

只要在道理上站得住脚,就应该堂堂正正坚持自己的主张。这么做,原本就讲究逻辑文化的欧美人反而会十二分地理解并尊重你的正当性。

随时都要扪心自问,判断的基准是不是放在“作为人,这么做究竟对不对?”这一点上。为什么?因为这个基准具有超越国界的普遍性,所以,即使彼此的文化有若干冲突,但在根基上,对方一定会理解并产生共鸣。

京瓷集团在北美的业务由位于圣地亚哥的公司统一管理,经营者是美国人,他在京瓷社内报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有如下一段话:

“由于国家和民族的不同,文化也不一样。但在企业经营的哲学上,在人生的基本原则上,归根结蒂都是相同的。例如不管什么文化,不管什么宗教,在工作上要努力取得成果,要为

社会作贡献,这些都有普遍性,都是真理。  

他代替我说出了我想说的话。无论什么国家、企业经营化美的需要普遍适用的哲学,用这种哲学作为判断事物的基准。而这传播者。种哲学普遍性程度越高,它的用处就越大。为此,它必须根植于“正确做人”的伦理观和道德观。正确的伦理道德没有国界,做人的原理原则超越国家差别和时代新旧,适用于全人类。

我来说两句